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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金龙,男,汉族,从事仲裁14年。他认真钻研业务知识,任劳任怨,业绩突出,能找准每件案件关键所在,查清事实,正确适用法律,力争所办案件都成铁案。他承担了大量重大疑难劳动争议案件的审理工作,撰写了200多份仲裁裁决书和调解书,办理案件无一错案。
陈萍,女,汉族,13年来,她累计调解结案劳动人事争议2000多起,争议调解结案率达90%,多次被评为人社系统先进工作者,用过硬的专业素养和务实的工作作风赢得了领导和同事的认可,成为了维权群众眼里的热心人。 她始终秉持一名仲裁员应有的优秀品质,勤奋敬业、恪尽职守、敢于担当,以甘当“孺子牛”的决心和勇气默默奉献,浸润着自己平凡的工作岗位,曾多次荣获“优秀仲裁员”“优秀工作者”等称号。
龚正,男,汉族,从事仲裁12年,迄今已经办案件共1000余起。他重调解,慎裁决,建立与企业、乡镇(街道)、社区等多层级调处机制,如今已在桃江县15个乡镇全部建立了劳动争议调解中心,每年调解的劳动争议案件有600余起。
谷湘平,男,汉族,从事仲裁18年。他年均接待群众近千人次,共计办结各类劳动人事争议案件4000余件,涉及劳动者1万余人,调解率高达94%,裁决案件法院维持率达98%以上,累计为劳动者挽回损失近亿元,开展40多场次宣讲法律,先后50多次远赴他省为衡山籍农民工代言,办理了一件又一件“千里之外的劳动维权”案件。
何景恩,男,汉族,从事仲裁13年。为提高案件的处理质量,他总结出立案工作“三个二”模式,即“二调”,未立案先调解、边立案边调解;“二办”,急事即办、特事特办;“二确保”,确保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确保调解理念深入人心。13年来,他办理各类纠纷仲裁案件2000多件,先后两次荣立三等功,多次得到嘉奖。
胡燎原,男,汉族,11年的仲裁经历让他坚信:当事人选择仲裁解决纠纷,源于仲裁具有公信力,源于有公道正派的仲裁员。胡燎原始终将公正诚信的精神融入他所钟爱的仲裁事业中,对待群众主动靠前服务,让当事人在每一个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受到社会各界的一致称赞。他先后荣立三等功一次,获得嘉奖四次,多次被评为优秀党员和劳动保障先进个人。
胡子忠,男,土家族,从事仲裁6年。他爱岗敬业,钻研业务,成绩突出。坚持以人为本,加强与司法部门沟通协调,率先建立法律援助机制,开辟农民工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做好裁审衔接机制,推行“服务下沉,窗口前移”,率先建立劳动维权服务中心,开展巡回仲裁,实现仲裁执行力和公信力双赢。近三年来,他办理劳动争议案件460多件,按期结案率100%,调解成功率68%。送法进企业、送法进园区,开展法律讲座20余场,实现了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
贾涌,男,土家族,从事仲裁17年。他不断全面系统学习劳动法律法规及配套规章,制定《永顺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办案程序实用办法》,被湘西州仲裁院在全州作为模板予以推介。 他开拓进取,务实尽职,带领全体仲裁员奉行案前讨论,庭审后合议;锐意创新,密切结合实际,不断完善仲裁程序,率先在全州实现案件全部在办案系统中办理;带领仲裁员们走进企业,通过以案说法、现身说法等方式,成功调处劳资纠纷。因表现优秀,贾涌多次被组织评为先进个人。
金鹰,男,汉族,从事仲裁11年。“一张笑脸相迎,一杯热茶暖心,一张椅子让座,一颗诚心办事”是金鹰座右铭,他热爱劳动争议仲裁工作,有高度事业心和责任感。他热情接待每一位来访人员,文明讲好每一句话,精准解答好每一个问题,耐心解释政策法律,引导来访人员维护正当权益。
兰朝晖,男,湖南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二级调研员,从事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16年。他熟练掌握劳动人事保障法律法规政策,积累了丰富实践工作经验,成功处理多起重大疑难案件;他积极总结探索工作经验规律,先后起草了三个指导全省仲裁办案的指导意见,并在《中国劳动》等报刊发表多篇文章;他始终以维护公平正义、促进和谐稳定为己任,坚守法治理念,维护法律权威,提高了劳动人事仲裁的社会公信力;他始终保持热情服务的工作态度,尽力为人民群众和当事人排忧解难,力促案件快立、快调、快审、快结,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李永华,男,土家族,从事仲裁10年。他跨行成为仲裁人,入院初期,亲手整理600余份案卷,逐步熟悉办案流程与仲裁文书撰写格式,后多次参加业务培训,为后来顺利展开仲裁实践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李永华独任仲裁员以来处理案件253件,经其裁决的案件,文书规范清晰,办案质量高,每年的办案数量、质量在怀化市专职仲裁员中均排列靠前。其在2012年、2015年、2019年年度考核中均获优秀,2013年、2014年、2016年获单位先进工作者称号。
李勇,男,汉族,经过14年的锤炼,他成为了办案律师眼中公认的“权威”“大拿”,是同事们眼中的“活字典”。因为耐心细致,善于共情做调解工作,他更是广大当事人认可的好兄弟、老大哥。 李勇创新工作方法,该区仲裁院办案效率和群众满意度不断提高,审结案件调解率超60%,按期结案率100%,法院维持率98%以上,群众申诉率为0。
林森,男,汉族,从事仲裁10年,一直以良心、公正为办案基本原则。他承办1000多起劳动争议案件,特别注重调解工作,经常反复向双方当事人讲解法律法规,提出的调解均充分考虑双方的利益,致力减少冲突和对立,减轻双方的诉讼成本。 经林森其处理的劳动争议纠纷调解率达40%。在裁决方面,有80%的案件争议双方服从裁决,主动履行裁决确定的义务。
刘承红,男,汉族,从事仲裁24年,处理应对复杂疑难问题和矛盾能力强,曾多次参与冷水江市市属企业改革改制工作以及大量纠纷调处。 他承办2000多件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程序规范、事实认定准确、证据把握充分、法律适用得当,处理方法坚持调解优先、调裁结合、裁审一致,调解率达70%,按期结案率100%。2015年冷水江市仲裁院裁判“专职职业律师与企业签订为劳动合同是否有效”入选当年湖南省劳动人事争议十大案例汇编。2016年该院仲裁庭被评选为全省“规范仲裁庭”。
龙安生,男,苗族,身为保靖劳动仲裁的创始人,他扎根调解仲裁工作17年,克服了机构建设不完善和人员编制、经费不到位等问题,始终坚持担当作为,多措并举切实保护了劳动者合法权益,维护了本地区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开创了保靖仲裁维权工作新局面。在他的带领下,该县仲裁院逐步成为了打工者的“娘家”“农民工权益维护主心骨”。 他独立调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达500多件,裁决187件,接待群众来信来访1980余人次,尽心尽力为老百姓解释政策、答复问题,正确引导老百姓依法维权、合法信访。
罗凡,男,汉族,在仲裁岗位18年,他作风扎实、态度严谨、业务精通,有很强的责任心和使命感,做群众的“贴心人”和企业的“护航者”。他每年处理各类劳动人事争议案件100余起,调解成功率达81%,按时结案率达100%,无一错案,得到广泛认可,多次被评为先进个人、优秀个人。
罗海燕,男,汉族,从事仲裁21年。他开拓进取,勤于学习,保持对最新出台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敏锐性,精准运用法律条文,用实际行动维护企业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从业20年以来,罗海燕共处理各类劳动人事争议案件2000余起。办案过程中注重调解,调解率86%,裁决结果维持率达到99%,为维护地区劳动关系和谐与社会稳定作出了突出贡献。
罗建平,男,汉族,从事仲裁19年。学以致用是他永远的信条。他是业内熟知的业务精英和劳动法规“知识通”,致力吸纳仲裁战线业务精英开展学习交流。他编写近20万字的相关业务资料,带动整个团队营造学习氛围。在法律法规基础上实行建章建制工作,依法规范办案,实行仲裁庭开放日活动,邀请代表旁听案件审理,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
罗中华,男,汉族,2011年任苏仙区仲裁院院长。2012年,他牵头在区属13个乡镇、街道成立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同年,在苏仙区总工会成立了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派出庭;2013年,在区属规模200人以上的企业成立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 苏仙区仲裁院于2016年被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评为省级“示范仲裁院”荣誉称号,2017年被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评为省级“调解工作先进单位”。
彭进忠,男,汉族,从事仲裁13年,先后担任首席仲裁员或独任仲裁员,以调解、仲裁方式审结案件1000余起,在进入诉讼阶段的案件中,人民法院仅改判3起,体现了过硬的专业水平与公正的裁判理念。 彭进忠熟练掌握劳动方面的法律法规,勤于思考钻研,善于理论联系实际,注重向实践学习,在国家级期刊发表了3篇文章。
佘超,男,汉族,从事仲裁13年。他以“服务人民群众,构建和谐社会”为理念,秉公办案,满腔热情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解决实际问题,他承办的劳动争议案件无一差错,其办案能力和质量赢得了领导放心,取得了当事人的尊敬和信赖,曾获“政府网站网络安全”先进个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优秀个人等荣誉。
石德芳,男,瑶族,从事仲裁15年。他身经多职多岗锻炼和多重考验,在其从事的工作领域均做出了可喜的成绩。他掌握并熟练运用劳动人事法律法规政策和相关知识,办案能力强、仲裁水平高,庭审驾驭能力强,法规政策尺度把握准,热心为人民和企业服务。如今,他虽临近退休,但仍奋战在仲裁工作第一线,注重传帮带,手把手地指导新仲裁员处理案件,毫无保留地传授仲裁办案经验,面对疑难仲裁案件,更是亲自主持参与把关。
石家远,男,苗族,从事仲裁15年。他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工作理念,创新机制,完善制度,认真解决群众问题,处理了大量的劳动争议案件和涉及劳动保障的信访案件,使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本局。
宋竹君,女,汉族,从事仲裁12年。她干一行爱一行,迄今她已办理案件1000余起,年均办案量达到上百起。经其处理的案件质量好、失误率低,得到了社会各界的高度评价,曾多次被评为先进工作者、先进个人。
谭日云,男,汉族,从事仲裁18年。他坚持“笑脸相迎、热茶暖心、诚心办事”,耐心为劳动者解释政策法律法规,引导其通过司法途径解决劳动争议,真正做到案件“快立、快调、快结”。他建立劳动纠纷“一站式”化解联动处置机制,牵头构建县劳资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改变传统“坐堂审案”工作模式,让大量简易小额劳动争议在案前就可以有效化解。在他办理的案件中调解率达到65%,结案率一直保持100%,其本人多次获县人民政府嘉奖,获“先进工作者”等称号。
汤高林,男,汉族,从事仲裁13年。“仲裁的追求在公正,仲裁的魅力在调解”是汤高林坚守仲裁工作的有力诠释。他坚持“调解为主,调解优先”,13年来,主审的1100余案件中,调解率达67%,为劳动者挽回经济损失和争取待遇2500余万元,多次被市政府评为“先进个人”,收到15面劳动者送来的锦旗。
万萍,女,汉族,25年来,她坚守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一线,始终把群众的事作为自己的事来办,参与处理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5000件左右,从没出现一起冤假错案。她接待来访群众数万人次,走访企业数百家,充分利用政协委员等身份为劳动保障和仲裁事业奔与呼,多次年度考核被评为优秀并荣获三等功。 万萍为人正直,严于律己,做到了自重、自省、自励、自警、自强,讲质量、重效率,关心干部职工,注意倾听干部职工的意见和要求,注重工作实效,在干部和群众中有口皆碑。
王槐浦,男,苗族,从事仲裁10年。他率先开辟了“法律援助+劳动仲裁”的新路径,共同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并入选了湖南省高院公布的“十大农民工讨薪典型案例”。 他进矿区,下乡镇,跑企业,深入困难群众当中。其个人累计审结2000余件劳动人事争议案件,撰写裁决、调解等各类法律文书达3000余份;帮助340余名工伤职工、职业病患者获得工伤赔偿5000余万元;帮助数千名农民工追回劳动报酬近一亿元。办理百人以上重大集体劳动争议案件21件;参与调处、化解信访积案33件。近五年来,其办理的案件结案率均达100%,调撤率均在80%以上。
王志军,男,满族,从事仲裁12年。他办案能力强,仲裁水平高,有成熟的庭审技巧,特别善于运用“一根主线法”,即围绕争议焦点,从当事人入职到离职查明案件事实;一贯主张“和为贵”“握手言和”“冤家易解不易结”等调解文化,奉行“自愿调解,着重调解,不强压调解”方针。 王志军共参与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近1000件,处理100人以上的重大集体劳动争议案件2件,案件按期结案率达到100%,调解率达到70%以上。他在案件裁决中,事实认定准确,证据认定充分,法律适用得当,公平公正,裁决案件维持率高。
吴方正,男,汉族,在仲裁院工作15年,他认真履职,熟练运用政策法规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由他组织经办的1137件仲裁案件,没有一例复议,无一例上访。 与院长一同精心组织,调动全院同志的积极性,齐抓共管、上下配合,创建了全国只有5个、中部六省唯一的国家级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效能建设示范城市,被誉为“和谐社会的铺路石”、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领域的“郴州模式”。他组织立案处理劳动人事仲裁案件15161件,涉及人数56793人,结案率为100%,挽回当事人损失11253万元。曾被评为“郴州最美人社人”。
肖航,男,汉族,他坚持把人民群众满意作为劳动人事争议“案结事了”最大追求,积极作为,依法履职,规范用人单位的行为,维护劳动者正当权益。13年来,肖航一直坚守在仲裁员岗位上,累计主办及参与处理各类劳动人事争议2700余件,办结率达到100%。
谢军红,女,汉族,从事仲裁20年。她积极大胆改进办案方式,将仲裁程序、文书格式等向法庭化靠拢,做到高效、简便,在全省率先推行“阳光仲裁”,创立了“移动仲裁”办案,改坐堂办案为上门服务。针对新冠肺炎的影响,其推广“无接触式办案”“云调解”“仲裁文书云送达”,为群众和企业解决实际困难。 自参加仲裁工作以来,她收到锦旗32面,多次被评为市级“三八红旗手”“优秀党员”“先进工作者”“优秀宣传员”等,并多次获得政府嘉奖。
姚海,男,汉族,面对解除劳动合同、工伤待遇、拖欠工资等一桩桩不断增多的劳动争议案件,他拿起法律武器,25年义无反顾默默坚守,用一腔正义,维护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赢得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赞誉。
叶志斌,男,汉族,从事仲裁14年。自2007年在市仲裁院工作以来,他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借鉴吸收外地先进办案经验,不断提高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 他信守“以法为准,以人为本,以德为先”的工作理念,在自身承办的案件中严格按要求,认真细致、高质高效地做好案件受理、法律文书送达、庭前准备、庭审记录、参与案前协调等各项工作,在处理的各类劳动争议案件中均能秉公办理,严格要求自己,认真执行上级关于廉政建设方面的相关规定,坚持做到自省、自警、自励,廉洁奉公,从不以权谋私。
尹承贵,男,汉族,从事仲裁11年。他始终坚持用心用情,对每一起案件注意找准关键所在,查明事实真相,正确适用法律,依法维护劳资双方的合法权益。在案件处理过程中,坚持把调解作为劳动争议处理工作的重要手段,尽量做到能案前调解的不开庭,能开庭调解的不硬性裁决,始终把思想工作和政策宣传工作贯穿到案件处理的整个过程中。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按规章制度办事,始终坚持阳光办案,廉洁自律。
禹念辉,男,汉族,从事仲裁15年。他是同事眼中的业务高手、办案能手,仲裁院的“钉子案”“骨头案”均他由亲自参与调处。禹念辉对调解仲裁工作有独到的领悟和丰富的经验,年均接待来访咨询人员600余人次,办理案件有40余件,其中成功调解的30余件,调解率达到75%以上,多次获“优秀共产党员”“作风建设先进个人”等荣誉。
周建,男,苗族,他14年在一线办案工作,依法行使仲裁裁判权,不办关系案、人情案,确保案件公平公开公正。近年来,他承担大量重大疑难劳动争议案件的审理工作,共审结涉案总金额高达2亿多元的劳动争议案件共875件,撰写了上百万字的仲裁裁决书和调解书,其中10人以上的案件68件,50人以上的案件18件,按期结案率达到100%。
周卫华,女,汉族,10年间,她从一名法律系的学生,成长为一名德才兼备的仲裁业务骨干。她始终保持谦虚谨慎的工作态度,积极与其他同事共同研究、学习政策、熟悉业务,她编写的案例分析入选湘潭市首次裁审衔接会议典型案例精选并在会议上讨论。 工作以来,她力求为每一个当事人提供最专业、最高效的仲裁服务。在其承办的案件中,每年调解率都达到了70%以上,所裁决的案件无一例被撤销的情况。
邹增亚,男,汉族,专职12年从事仲裁工作,曾先后获得“湖南省劳动争议仲裁员”“湖南省劳动争议调解员”资格证书的老“仲裁员”“调解员”,他始终围绕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至今仍然顽强拼搏在全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的第一线。他处理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案件近两千件,始终恪守人民至上理念,深植为民情怀。